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厅相关职称评审文件及上级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请各部门及时传达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继续教育《创新能力开发与培训》公需科目考试问题
1、考试对象:学院编制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度晋升职称人员已参加学习,可不参加学习考试);管理人员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勤人员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今后还有职称申报需要的上述三类人员均要求参加考试。
2、请各二级机构以部门为单位对需参加考试人员进行统计,汇总后在2011年9月2日(周五)下午6点前将汇总结果交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以便预定试卷及安排考试,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考试名单的,一切后果自负。
二、关于学院编制职工中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转评高教系列的问题说明。
按照贵州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我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在首次聘任期间,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与高教系列正高级副高级等同对待,但在首次聘任期满后,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厅文件执行。鉴于上述原因,凡学校编制职工具有卫生系列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在首次聘期内是否转评高教系列相应等级,由个人自行决定。转评条件参照黔人通【2006】79号文件执行。相关问题可咨询学校人事部门
联系电话:8609758 8609689 8609666
三、关于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报情况说明。
根据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通知,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有较大变动,请201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到学校网站下载填写,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使用16K纸张打印。
请各位职称申报人员结合《关于我校2011年度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一并执行,未尽事宜请与学校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8609666
联 系 人:姚 亮
遵义医学院人事处
201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