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校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发展目标,认真落实《遵义医学院关于加强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完善以医药类学科为主,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文学、农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重点突出的学科体系,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现决定开展遵义医学院新兴扶持学科遴选工作。
一、新兴扶持学科的遴选原则
(一)新兴扶持学科是指我校传统医药学学科以外的、适应学校迈向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需要的、具有较好发展势头的学科(已被确定为校级及以上层次重点学科的不在此列)。
(二)遴选工作贯彻“突出特色、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按二级学科申报和立项,遴选出与当前学校发展目标结合紧密、具有明显发展潜力的学科进行扶持建设。新兴扶持学科实行定期遴选,每5年进行一次。
(三)新兴扶持学科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制,对遴选出的立项建设学科,按照现有校级重点学科建设基本条件和要求确定建设目标,明确相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行“定期评估、目标考核、动态调整”。
二、遴选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遴选工作采取相关学科自行申报,同行专家评议,学校审核批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遴选学科的范围、数量、资助额度
1.原则上按照国家最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的目录内二级学科进行遴选,部分特色鲜明的目录外或交叉学科也可申报。
2.申报学科原则上应为非医药类学科,“十二五”期间拟遴选5个左右的新兴学科进行扶持建设,建设周期为5年。
3.对每个立项建设的新兴扶持学科,学校在立项建设周期内每年资助建设经费5万元。
(二)申报新兴扶持学科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有2个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每个方向上至少有1名副高职称专家,每个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成员不少于三人,并且各成员都承担该方向上的科研课题。
2.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学科主持省级科研项目3项以上(含3项),学科组成员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9篇,学科带头人目前正承担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2)获得过校级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励;
(3)承担了校级精品课程或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三)新兴扶持学科遴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根据上述规定,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科积极组织材料,填写《遵义医学院新兴扶持学科申报简况表》,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所属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材料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2.研究生学院组织新兴扶持学科遴选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委员会组成:有关校领导、同行专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学位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评选确定新兴扶持学科。
4.评选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评选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对入选学科进行立项建设。
(四)新兴扶持学科的管理
新兴扶持学科的组织管理、建设运行、检查评估、经费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按《遵义医学院重点学科建设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执行。
(五)其它
每个申报学科须认真填写《遵义医学院新兴扶持学科申报简况表》、《申报新兴扶持学科基本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二级学院初审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12份到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同时提供与之一致的PDF文档,PDF文档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2224310@qq.com。联系人:周莉,刘兵,电话:8609629。
附件一:《遵义医学院新兴扶持学科申报简况表》
附件二:《申报新兴扶持学科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新兴扶持学科遴选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