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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1-10-21 08:39 (阅读:)

各有关院部系、珠海校区、直属附院:

根据《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遴选办法(试行)》、《遵义医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为构建和完善我校重点学科体系,更好地发挥学科建设的“龙头”作用,提升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申报、遴选“十二五”期间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希望各单位务必把学科建设作为自身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着眼优势特色和竞争力,积极做好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必须是具备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含经过论证、公示等环节后拟自主设置的目录外或交叉学科硕士点)。

2.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学术团队,有2个以上稳定的研究方向,且每个方向上至少有1名正高职称专家,每个研究方向的学术梯队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并且各成员都承担该方向上的科研课题。

3.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1项省部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2)近三年,学科主持过国家级科研课题或省级科研项目5项以上(含5项),学科组成员公开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15篇(人文社科类可适当放宽),学科带头人目前正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3)获得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奖励或省级优秀教材奖;

(4)承担了国家级或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建设项目。

4.学科在省内有一定特色和较好的发展前景,管理与运行制度规范。

二、校级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程序

1.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学科,填写“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简况表”等申报材料。学校鼓励学科间的交叉和融合,优先支持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有良好发展前景和潜力的新兴交叉学科建设。

2.学科申报材料交所在二级学院、部、系(或校区、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

3.研究生学院组织校级重点学科遴选专家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委员会组成:有关校领导、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专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家委员会经过评审、答辩和实地考察等环节,形成评审意见,产生校级重点学科推荐名单。

4.研究生学院组织召开学位与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审核、确定校级重点学科初选名单,并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5.评选结果经学校批准后,对入选学科进行立项建设。

三、申报材料的报送要求

每个申报学科须认真填写《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请表》、《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基本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件),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于2011年11月2日前报送以上纸质申报材料各一式12份到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并同时提供与之一致的PDF文档,PDF文档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2224310@qq.com。联系人:周莉,刘兵,电话:8609629。

附件一:《遵义医学院校级重点学科申报简况表》

附件二:《申报校级重点学科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三: 校级重点学科遴选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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