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校内摆渡车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项目简介:新蒲校区师生人数20000人左右,需投入不少于8—10台校内新能源摆渡车满足师生出行需求,服务时限:2025年8月15日—2030年8月15日。
四、资质要求和响应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5年01月至今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固定人员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校内摆渡车运营服务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以往合作的真实案例作为支撑材料(同类高校服务案例及年限)。
⑤参加政府或事业单位等机构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⑥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资格审查时,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上查询(查询时间为评标开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注:提供的资质复印件不清晰,不能有效证明供应商资质情况,经磋商小组审查,将视为该资质未提供。以上文件提供复印件/扫描件的,须加盖公章。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资料:
1.响应文件
2.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校内摆渡车运营方案,应包含①技术方案、②合作方式及价格设置、③服务能力、 ④创新与增值服务。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有意者请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行政楼611办理报名手续。
项目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09388
六、磋商时间:2025年7月16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必须在7月15日17:30前送达报名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磋商地点:遵义医科大学新蒲校区行政楼
八、本磋商邀请在遵义医科大学官方网页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851-28609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