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  匿名用户于2017-10-03 09:34:01 发表 已回复

人事处,副教授读博士,博士期间的成果,第一作者单位是博士学校,不能评教授!遵义医学院可以用来评教授,太不公平了!知识产权,也不能用来评教授啊!学校高度重视吧!
回复:建议  回复人:yb 回复时间:2017-10-13 08:50:11

老师您好!
        贵州省职称评审政策关于业绩的认定是只要是任现职以来署名第一作者的业绩均认可,不管是在哪个单位获得的。就此问题,学校职改部门也正在着手政策调整的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就职称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调研。谢谢您关心关注学校的职称工作,欢迎您就此问题与职能部门联系并提出宝贵意见。人事处联系电话:0851——2860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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